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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磅:博兴人速看!滨州“限售令”真的来了!

    信息发布者:缘生泉
    2017-11-01 21:02:55    来源:博兴之窗   转载


    出大招了,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滨州房屋限售真的来了!

    滨州未满两年的商品住房、二手房不能出售啦!

    通知中还有有哪些值得关注的,看小编给大家划重点!

    加强商品房销售监管

    加强新建商品房销售监管,全面落实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申报制度,严格实行商品房明码标价管理,营造公开、透明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秩序,合理定价、一房一价、一套一标,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
    住房成交量高、房价稳控压力大的县(区),实行新购住房限制转让措施,即所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取得产权证书至少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非本地居民购房限制转让时间不少于3年

    强化二手房交易监管

    全面实行二手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管理制度,实现贷款审核发放、税收征缴与网签备案合同相关联,防止二手房交易中出现交易欺诈、哄抬房价、骗取贷款、偷逃税款等行为。全面实行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制度,保证房屋交易资金安全,维护买卖双方合法权益;将二手房与一手房纳入统一的市场监测、监管和调控范围,对房地产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实行联合惩戒,防止二手房市场失控。

    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坚决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恶意炒房、囤积房源、捂盘惜售、违规销售等行为,严厉查处房地产中介机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哄抬房价、违规开展金融业务等行为,并将违法违规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记入信用不良记录,实施联合惩戒。

    改进住宅用地出让方式

    严防高价地扰乱市场预期;建立购地资金审查制度,确保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合规自有资金购地。对地价偏高、建安综合造价偏低的项目严加监管,确保建设标准和工程质量。

    把握商品住房供应节奏

    加快商品住房供应节奏,建立商品住房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机制,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督促在建商品住房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和上市节奏,尽快形成有效供给。

    加大住房保障工作力度

    2017年全市计划改造棚户区1.11万户,基本建成5351户。各县(区)要按照各自任务目标,落实土地、财税、金融等支持政策,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统筹做好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三年计划。根据本地商品住房去化周期、棚改居民意愿等,合理确定安置方式。实行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供应,适度扩大保障范围。

    落实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

    禁止开展首付贷、转按揭等违规业务,加强对房地产抵押贷款的管理;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购买第二套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购买第二套房的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不得向已经两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居民合理住房需求,抑制投资性购房。

    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保障租房人办理居住证后享有的义务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落实到位;落实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鼓励新市民通过租房解决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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