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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17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信息发布者:缘生泉
    2017-06-13 10:59:39    来源:刘官二村站长:张伟伟   转载

    各镇(街道)教委、县直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山东省学前教育规定》,切实做好我县2017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17年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

      二、招生计划

      全县幼儿园小班招生计划4600人。

    三、招生政策

    1.我县幼儿园招生坚持“相对就近入园”的原则。

    2.适龄儿童户口随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监护人在相应区域内有合法固定住所,并能提供相关证明。

    3.城区外来务工或经商就业人员子女要求在城区幼儿园就读的,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到城区幼儿园就读:

    (1)父母至少一方在城区合法经商1年以上(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含1年),提供实体店房产证明或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工商营业执照;或父母至少一方在城区合法务工1年以上(含1年),提供与用工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合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用工备案证明(含本人所在单位及劳动合同信息)等。

    (2)子女随父母在城区居住1年以上(含1年)。提供城区内房产证明或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非本县居民提供由现居住地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证及原籍户口簿,本县居民提供户口簿。

    4.商业用房、民间契约及协议均不视作招生的房产依据。

    5.有条件的学前教育机构可以安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学龄前残疾儿童随园就读,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做好残疾儿童入园工作。

    6.军转干部子女等其他特殊情况者,由适龄儿童家长现场提供相关证明。

    7.适龄儿童入园报名所需材料涉及时限要求如无特别说明的,截止日期均为2017年8月31日。

    四、招生办法

    (一)招生范围:城区幼儿园招收具有城区户口且在城区有住房的适龄儿童、城区有住房并实际居住人员子女、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

    城区幼儿园含实验幼儿园、实验小学幼儿园、第一小学校内幼儿园、第一小学校外幼儿园、乐安实验学校幼儿园、博奥幼儿园、第三小学幼儿园、博昌幼儿园、北关幼儿园、京博第二幼稚园、京博第三幼稚园、怡和华德福幼儿园共12处。

    城区幼儿园招生需提供的材料:户口本、房产证(新建住房房产证未能及时办理的,需提供购房合同、交全款票据、水电暖及物业管理费***等材料。购买二手房的,应有房产证且实际居住,并且须过户一年以上,以房产证为准)、儿童预防接种证,经商或务工人员子女须同时提供招生政策中第3条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同时上交原件及复印件)。

    各镇(街道)幼儿园招生由各镇(街道)教委具体组织实施。

       (二)招生流程:6月12日-16日,家长登陆博兴教育信息网点击“幼儿园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填写《博兴县幼儿园新生报名确认单》并下载打印。每名幼儿只能选报一所幼儿园。6月17日-18日,由一名家长带领幼儿携带纸质《博兴县幼儿园新生报名确认单》及其他要求的材料,到所报幼儿园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参加录取。未完成招录计划的幼儿园可进行第二次招生。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家长,可在幼儿园规定的时间内请幼儿园协助填报。农村幼儿园报名可灵活采取网上、现场等形式的报名方式。

       (三)招生时间安排。幼儿园招生报名与录取时间统一安排在6月12日至25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6月12日上午8:00至16日晚上24:00,家长网上报名,17日、18日现场审核确认报名材料,19日公布录取名单,家长可上网查询报名结果6月20日发布二次招生报名信息,21日上午8:00至24日晚上24:00,家长网上报名,25日现场确认并确定录取名单。已网上报名但不按照规定时间参加现场材料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各幼儿园于8月25日前将入园通知书发到每个入园幼儿手中。新生统一报到时间为8月27日-31日,开学时间为9月1日。

         五、招生纪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安全、稳定、有序进行。各幼儿园必须严格操作程序,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按规定有序招生。

    (二)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各幼儿园要创造条件按照幼儿园办园规模和招生计划招生,合理控制班额并严格按照年龄编班,优先满足小班幼儿的入园需要,有空余学位的可设托班。

       (三)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幼儿园招生工作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受关注度高,各幼儿园要扎实有效地开展宣传引导工作。要畅通招生咨询电话和其他咨询平台,及时解答群众疑惑,为家长提供入园指导***。县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2381357。


     博兴县教育局

    2017年6月8日

    附件2:2017年博兴县幼儿园招生计划汇总表.xlsx

    附件1:博兴县幼儿园新生报名确认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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